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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 大巨蛋 將成荒謬的變形金剛
不止是保留綠地和 BOT開發的路線之爭,更嚴重的矛盾是,大型公
共空間優先考量營運效率,下場是,體育場館未必做為體育競賽用
途,甚至,原本最需要場館空間的體育團體,被拒於體育館外。
【文/尤子彥】
如果說,「歷史」是一個穿越時空的魔術師,這位魔術師開了台灣
棒球迷們一個大玩笑。
民國100年6月30日,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宣布,核發遠雄集團在松山
菸廠蓋大巨蛋的建造執照,回應民國80年職棒二年總冠軍賽,上萬
球迷在雨中「我們要巨蛋」的呼喊。
20年過去了,遲來的大巨蛋,還算不算是台灣體壇、台北市民的禮
物,如今要打上一個問號。
姍姍來遲的大巨蛋就連擔綱20年前那場被大雨中斷的龍獅大戰,味
全龍隊主投「金臂人」黃平洋,也投下在松菸綠海蓋大巨蛋的反對
票。
職棒球員出身的黃平洋,是去年底新選出的台北市議員,今年六月
他參與連署,支持林奕華等跨黨派市議員「保留松山菸廠做為台北
市第二座森林公園」提案。他認為,蓋大巨蛋增設一流體育場館有
其必要,但應該擺在北市近郊,不該孵在對市區交通造成嚴重負荷
,且最缺乏大面積綠地的東區忠孝東路四段。
儘管位於周邊已有市府轉運站的東區交通樞紐,但散場後的龐大人
流,仍恐將嚴重衝擊交通,是反巨蛋興建的市民團體,最感憂心的
問題。
除政見兌現時間太遲,大巨蛋規畫案落入的另一個迷思,是政府零
出資的 BOT(民間興建、營運,移轉政府)模式,放行開發商必須
設置大量商業面積,包括圍繞大巨蛋主體周邊,樓高近二十層樓的
旅館,以及影城、辦公樓、商場等,總計四棟建築體的商業設施,
背離了松山菸廠原先劃定為體育文化園區的美意。
不止是保留綠地和 BOT開發的路線之爭,更嚴重的矛盾是,大型公
共空間優先考量營運效率,下場是,體育場館未必做為體育競賽用
途,甚至,原本最需要場館空間的體育團體,被拒於體育館外。
殷鑒不遠的,就是民國94年底啟用的小巨蛋。
回顧民國99年,小巨蛋全年總計54檔期,卻只有四檔是溜冰、舞蹈
、網球賽事,其他則多為演唱會、宗教團體集會,甚至還有企業包
場尾牙宴。近年來,在市府捷運局接手經營下,替連鎖餐飲業者大
開方便之門,讓可容納百桌的豪華婚宴廣場入駐小巨蛋東側;反倒
是超級籃球聯賽 SBL,因無力負擔過高昂的場地費用,過去三年來
,只能眼睜睜看著娛樂圈巨星和白紗新人進場狂歡,無緣登小巨蛋
飆球技饗球迷。
遠雄巨蛋代表曾在大巨蛋審議委員會上發言,大巨蛋坐滿四萬人的
機會,一年只有六場,不致對周邊交通天天造成衝擊。這卻讓人想
起票房破億元的國片《雞排英雄》,劇中由豬哥亮飾演的議員角色
,一段對於夜市該不該都更改建為大樓的對白:「有人出入這塊土
地,這塊土地才是活的,失去了這個夜市,沒人出入,沒人走踏,
蓋再美的大樓,也是死的。」
閉起眼睛想像一下,若干年後,穿過SOGO、統領、明曜成排百貨賣
店,沿忠孝東路四段一路走下去,抬頭遠望一○一大樓前一秒鐘,
你想看到的,是什麼樣的畫面?
【完整內容請見《商業周刊》1233期】
【2011/07/08 商業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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