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本報記者林以君、藍宗標】 2011.08.07 04:20 am
今年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案」,大幅提高罰責後,或許有嚇阻
作用,但球員連續被砸車事件後,中職球員的不安全感頓時破表。
依「運彩發行條例」,涉及妨害運動彩券投注標的運動賽事(中職)公平者,最高可
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台幣3千萬元罰金;若3人以上集體打假球,刑期
最高可提高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5千萬元的罰金。罰責不可謂不重。
中華職棒22年來經歷5次假球案,幾乎都是「內神通外鬼」模式,不肖球員與外圍簽賭
集團合力搞鬼,甚至「黑鷹」、「黑熊」事件時,還有檢、警涉案。
有了法源之後,不僅規範球員,也對組頭或其他有意破壞球賽公平的人有相對罰責。
各球團也正依合約精神,向已被法院判定打假球球員提高額民事求償。Lamigo球團前
身La new熊隊更曾在自己主場全壘打牆看板上製「恥」字看板,警惕所有球員。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種種措施,只為了能從內、外都阻斷假球可能發生的原因。
任何蛛絲馬跡都可能導致高國慶、葉君璋車子被砸事件,但是,知道球員車型車號、
甚至停車地點的人應該不多。也因為他們兩人職業特殊、也沒有其他財物損失,「警
告」的意味濃厚。而這也正勾起老一輩球迷痛苦的回憶:1999年4月26日前味全龍隊總
教練徐生明走在住家附路上,卻遭歹徒刺傷臀部,更就被視為一種「嚴重警告」。
跡像顯示,高國慶、葉君璋車子被砸,不像單純的「砸錯車」,這也就是為什麼想要
單純打球的球員,最感無奈的地方。如果相關單位連「出入平安」都難給球員一個保
證,誰能全力發揮球技?
http://udn.com/NEWS/SPORTS/SPO1/6510870.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14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