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正東/台北報導
中華聯盟21日公告今年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名單,因為滿9年而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球員
包括兄弟象「恰恰」彭政閔等7人,只要他們宣布行使這項權利,各隊即可跟這些自由
球員接觸。
中華聯盟表示,累計九個球季年資,即可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包括兄弟象李風華、葉
君璋、彭政閔,興農牛陽建福、鄭兆行,統一獅張泰山、高建三。
恰恰在季中曾表態,願意行使這項權利,因為他覺得有這個制度,就要去行使,以免
讓這個制度有如虛設;除了象隊表明願意留下恰恰,獅、桃猿、牛等3隊也都表態願意
爭取恰恰。
如果其他3隊要爭取恰恰加盟,依規定需付給象隊1575萬元的轉隊費用;另外牛隊投手
「阿福」陽建福是否會行使這項權利,也值得觀察,阿福的轉隊費較便宜,只要600萬
元。
中華聯盟也指出,累計6個球季年資,且獲得球團之同意,即可取得旅外資格,這些球
員分別是取得6個球季年資球員,兄弟象葉詠捷、陳智弘、陳冠任,興農牛施金典、蘇
建榮、陳志偉,桃猿黃浩然,統一獅林正豐、陳俊輝,取得7個球季年資球員,兄弟象
周思齊、黃仕豪、石彥緯,興農牛余賢明、王信民、沈鈺傑、許國隆、鄭達鴻,桃猿
曾兆豪、黃欽智、石志偉、張家浩,統一獅楊松弦、高志綱、林岳平、郭岱琦。
取得8個球季年資球員兄弟象張民諺,興農牛余文彬、張建銘,桃猿蔡建偉、曾豪駒、
林智勝,統一獅潘威倫、張志強、徐余偉、許聖杰、莊景賀、高國慶、劉芙豪,陳連
宏離9年年資只差4日,總年資為8.968年。
中華聯盟也公布了自由球員年資計算基準,即第1自由球員年資自2003年開始計算,第
2自2003年至2009年間,凡該年度有出賽記錄者,即給予一個球季之年資,3自2010年
起,球員需於一軍登錄天數達125天,即計算完成一個球季,如登錄天數未達標準,按
比例計算之。
http://www.nownews.com/2011/10/22/732-2751369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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