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5 中國時報 【吳育光/雲林報導】
高中肄業就赴美發展的「小龍」羅錦龍,自認較幸運,當年有優渥的簽約金(140萬美
元即4223萬元台幣)支撐,才能在小聯盟闖盪長達10年,他奉勸業餘球員,「最好先想
清楚,出國打球追求的是什麼?」
中華隊昨天移師斗六練球,羅錦龍做完牛棚練習後,獨坐休息室中沉思,目光注視著
握在手中那顆不斷翻轉的棒球。他態度親切、誠懇也健談,還懷抱著大聯盟夢想。
「如果是為了錢,那麼5萬、10萬美金(簽約金)最好不要去,如果是想學習並開拓眼界
,這筆投資很值得。」羅錦龍坦言,他因取得還不錯的簽約金,10年來仍存下一些錢。
「3A球員月薪有3、4000美元,惟1年只領5個半月(球季期間才領薪)薪水,其餘6個半
月在外食、衣、住、行都要開銷,必定不夠用。」羅錦龍認為,如果想「以小搏大」
挑戰大聯盟,最好要先想清楚。
今年羅錦龍雖已與洛磯隊解約,不過他才26歲,「經紀人會與其它球團接觸,我也不
排除將投入中職選秀。」但羅錦龍一定會等到結果出爐,絕不願向中職輕言承諾。
「在美國奮鬥10年,我獲益良多,」羅錦龍指出,前3年多語言不通,球技進步緩慢,
之後逼迫自己「開口」說英文,在語言能溝通後逐漸明白,教練只是輔助工具,想在
美國生存,須先知道自己欠缺什麼,才能請教練協助你。
羅錦龍又說,多聽、多看、多嘗試,每人會歸納出屬於自己一套訓練方式,像做小啞
鈴等重量訓練,並非適用每個人。羅錦龍雖與中華隊投手年齡相近,卻已然身經百戰
,他是年輕投手的良師益友,更是最佳的諮詢顧問。
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11051202/112011102500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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