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陳宛晶/即時報導】 2011.04.14 01:48 pm
前巨人隊重砲邦茲被控使用禁藥和做偽證一案,今天聯邦法院判決出爐,僅於「違反
司法公正」一項被判有罪,其他三項指控則為無效判決。
經過12天審議和4天討論後,由8女、4男組成的12人陪審團今天判決定案,法官蘇珊‧
伊爾斯頓宣布,邦茲被控的四項罪名中,不認使用類固醇、不認使用HGH(人類生長激
素)、做偽證三項不成立。
邦茲今天板著臉孔聽取判決書,走出法庭時也在律師團建議下未對媒體發表意見。看
到在外等候的球迷,邦茲才忍不住比出勝利手勢,有球迷問到「你今晚會慶祝嗎?」
邦茲回應:「沒什麼好慶祝的。」
聯邦法院有罪判決需要陪審團全體一致通過,一位名為安柏的陪審員透露,邦茲不認
使用類固醇一項票數為8比4,使用HGH一項為9比3,由非醫生人員注射禁藥指控上則為
11比1,只有一位女性未投下有罪票。
http://udn.com/NEWS/SPORTS/BREAKINGNEWS7/62730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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