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清正/新竹報導〕
棒球補充役選手代訓1年期間只能待在國訓隊,業餘球隊有「異」見,認為對無意打職
棒的選手不公平,應該考慮可以選擇由業餘母隊代訓。
主張由業餘母隊代訓
「不是每個人都有意願加盟職棒,」合庫隊總教練許順益表示:「符合亞、奧運代表
隊或世界盃前8名、亞錦賽前3名的球員,應該可以選擇由母隊代訓1年,同樣由體委會
列管5年,否則豈不是逼球員去打職棒,對選手和業餘球隊都不公平。」
台電的世界盃國手蕭帛庭就因為代訓不能由業餘母隊實施,自始至終就完全沒有考慮
申請服補充役,因為服補充役或替代役同樣得在國訓待1年,但是替代役代訓期間仍具
軍人身分,台電的年資可以延續,但服完12天補充役就不具軍人身分,又不能馬上回
台電,年資將因此中斷,因此蕭帛庭選擇替代役。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18/today-sp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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