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善後》暴龍除名?中職很為難
【聯合報╱記者婁靖平/台北報導】 2008.10.09 04:49 am
米迪亞暴龍要不要除名,中華職棒聯盟現在很為難,但暴龍暫
時還不會消失。不論「除權」或「除名」,都得經過召開臨時
理監事會等程序,中職秘書長李文彬說:「在沒有處分之前,
米迪亞比賽仍會照打。」
米迪亞本季還剩下兩場比賽,周六在天母、周日在新竹。
對於中職來說,放水是最不願見到的新聞,偏偏三不五時就來
一次,而且這回還可能是球團老闆直接涉入,更讓聯盟綁手綁
腳,動輒得咎的處境,前所未見。
依照過去處理球員涉案的標準,一經「交保」就是開除永不錄
用,但對於球隊老闆的處置依據,卻有模糊地帶,該怎麼引用
條款,沒人說得出所以然。
最接近的聯盟規章第九條,「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 …得經
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
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這和球員交保就開除的高標準有段距離,畢竟老闆的層級太高
,怎麼做都會傷到聯盟本身,所以秘書長李文彬只能說:「要
請法律顧問研究一下處理方式。」
儘管會長趙守博也說,「一切依規章處理,最嚴重就是除名」
,但依照無罪推定的原則,在還沒證明米迪亞老闆施建新有問
題前,這句話絕不是處理標準。
除非,檢調有足夠證據,能在短期內了結此案,讓聯盟有足夠
立場「先斬後奏」,但依照中職過去對放水事件的「反應」速
度,這種發展的出現機率並不高。
【2008/10/09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PORTS/SPO4/45513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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