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薪水 球團須照付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
米迪亞暴龍遭到中華職棒聯盟停權,相關球員權益如何維護,中職會長趙
守博昨天表示,只要是在合約期間內,球員的薪水球團必須照付,權益不
受影響。
暴龍領隊曾建銘昨晚表示,球隊仍會正常給付球員薪水,球員薪水下週入
帳,不會超過14天,希望球隊繼續正常練球,絕大多數球員都是認真清白
的,希望這些球員能夠不要受到影響。
聯盟法律顧問黃虹霞表示,選手只要是在合約保障的期間內,就算球團被
停權、沒有比賽可打,球團還是必須付給選手薪水,但當球團未履行應有
義務時,選手可要求終止契約。
3交保球員 永不錄用
黃虹霞說,根據中華職棒大聯盟規定的「職棒選手契約書」第二十條規定
,球團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得提前終止本契約:一、遲延給付選手之報酬
達14日以上者;二、無正當理由連續長期間未安排乙方(球員)參加訓練
、比賽或其他活動。
黃虹霞指出,對暴龍的停權雖然沒有期限,但職盟希望在年底前就會有個
結果,因為選手的合約大多是一年一約,如果明年以前暴龍還被停權、未
恢復應有權利,球員也可以上述規定要求和暴龍終止契約。
曾建銘強調,他和新任總經理郭玄彬都是以證人身分應訊,絕對沒有涉入
不法,相信以後會證明他們的清白,他們幾個人都很想搞好球隊,球隊發
生這種事,對球迷感到很抱歉,3 名交保球員永不錄用,其他球員清白仍
可打球。
2008/10/10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oct/10/today-sp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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