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24 聯合報
記者林以君、藍宗標/台北報導
米迪亞暴龍隊「除名」,五球團決定向涉嫌由球團主導打假球的米迪亞公司提出民事
求償,台灣棒球史上從沒算過這種帳,這筆帳,該怎麼算?
依經驗粗估,若以「最高誠意」每張門票均為內野全票三百元計算,光是五球團就可
向米迪亞求償六千萬。
這筆帳無法精確統計,原因在於已買票看過米迪亞暴龍與各隊比賽的球迷無從追蹤,
就算有人保留票根,也難以精密估算每人、每場除球票外的消費金額。
較可行的方式是計算每場每人平均基本消費額,一般球迷進場買球票、便當、飲料、
車馬費或其他雜支,合計約四百五十元,五球團可合計求償近六千萬元;這個數字、
計算方式已獲得部分球團的認同。
兄弟象、統一獅、La new熊、興農牛及中信鯨五球團,本季共與暴龍打了九十八場,
除象隊因暴龍本月初遭停權,剩餘兩場沒打,其餘都和暴龍打了廿場,主、客場各
半。
算這筆帳,也要幫暴龍球迷設想,他們也是「受害者」,暴龍主場時進場球迷,可以
在計算客場球隊時,一起求償。
五球團及聯盟應該代表這些進場球迷向米迪亞求償,若最後相關機關判定這筆帳該由
米迪亞暴龍賠償,賠償所得也不該放進球團口袋,而是回饋球迷。
此外,五球團雖可用入場人數為計算基準,聯盟是主辦球賽單位,如何求償又是另一
本帳,若再算轉播單位緯來電視台,或是無形的商譽損失,米迪亞暴龍涉嫌以球團主
導假球案的後續求償,會愈滾愈大。
http://udn.com/NEWS/SPORTS/SPO4/45712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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