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5 自由時報
記者徐正揚
中華職棒聯盟為中信鯨球員說明特別選秀的相關方案,只不過,結論就兩個字:不
能。
首先,在米迪亞暴龍涉賭案偵結以前,大概「不能」合併舉行特別選秀,如果舉行,
則由各球隊自行斟酌吸收球員,換個比較實際的講法:聯盟「不能」確定誰白誰黑。
球員問,若被某球團選中,且與新球團間無法達成加盟共識,後續問題如何處理?聯
盟說,目前無明確規範。球員又問,特別選秀是否適用新人選秀辦法,若經選秀不願
加盟者,得延一年參加下次選秀,聯盟說,這些都要提交領隊會議決定。
說了半天,唯一確定的是,聯盟自己都「不能」決定。
球員再問,可否先讓球員成為自由球員,各自與球團接觸,一段時間後,若有人仍無
球隊加入,再來辦特別選秀,聯盟說,可行性不高,還是等於「不能」。
這也「不能」,那也「不能」,有沒有「能」的?有!沒在特別選秀被選的球員,基
本上「能」成為自由球員,只是薪資調整無法受「不能」大幅降薪的保障。
注意到了嗎?20年都「不能」的自由球員制度,在這裡竟然「能」了,翻成白話文是
:(在中華職棒)沒人要的球員,才是自由球員。
聯盟表達了這麼多「不能」,可不可以告訴中信鯨球員,那些是「能」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25/today-sp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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