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3 聯合報
記者婁靖平/台北報導
鯨隊解散後,球員薪資發到下個月,另加兩個月慰問金,米迪亞暴龍球員看得相當羨
慕,「平平都是球隊消失,為何我們卻是四個月沒有薪水」。
暴龍從九月開始就沒有發薪水,球團的承諾一再跳票,領隊曾建銘甚至還要大家幫忙
「討回」轉播權利金,才能發得出薪水,球員看在眼裡,只能無奈嘆息。
要不到薪水的球員組成自救會,向勞工局提出協助請求,但他們不具備勞基法的保障
資格,相關單位也愛莫能助。
暴龍自救會原本要集體向老闆施建新提出訴訟,以防他脫產逃避給付薪資,但依照規
定,得先提出申請假扣押資產的相對金額,就算大家平攤,每人也得先拿出20萬。
「連付房貸、吃飯都有問題,誰還能拿出多餘的錢和老闆打官司」,這個計畫最後無
疾而終,「討錢行動」回歸原點,只能請聯盟出面協助。
自救會成員預定下周和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見面,希望委由聯盟律師出面,在採取法律
行動保障聯盟權益的同時,「順道」幫他們拿回該拿的薪水。
http://udn.com/NEWS/SPORTS/SPO4/45989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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