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8.11.21
爭權益 暴龍球員求助聯盟
張國欽/台北報導
因「黑米事件」遭中華職棒「除名」的米迪亞暴龍隊,昨天加上教練與球員
達10多人,集體赴中華職棒聯盟請求協助,要求米迪亞系統科技公司履行對他們的
義務,除追討積欠他們9月到11月的薪水外,且要付薪到合約期限的12月。
暴龍隊上個月中旬還沒被除名之前,球員就沒有在當月10日領到 9月的薪水
,被除名之後,米迪亞公司更是不聞不問,只對外說米迪亞是贊助廠商,球員薪水
應該找球團母公司賽亞科技要,致使暴龍隊球員從9月起,已連續3個月沒有領到薪
水。
該隊教練與球員為爭取自身權益,日前籌組自救會,並於昨天首度集體赴中
華職棒聯盟拜會秘書長李文彬,請求聯盟代他們向米迪亞公司追討積欠他們的薪水
,且要支付到12月底。
暴龍隊昨天共有李安熙、鄭景益、黃高俊、丘昌榮 4位教練,以及謝佳賢、
郭銘仁、黃仕豪、周思齊等多位球員共10多人,赴聯盟請求協助,聯盟除李文彬之
外,法律顧問黃虹霞也在場,經收集所有人的月薪與個人資料後,聯盟已決定尋求
法律途徑,要求米迪亞履行應盡的義務。
李文彬指出,雖然米迪亞下半季向聯盟更改為贊助廠商,但當初是因該公司
向聯盟提出申請為新球團,常務理事會才點頭通過,所以米迪亞應履行支付教練團
與球員薪水的義務。
暴龍隊球員昨天另外向李文彬詢問以何方式轉至其他隊,以及轉隊後是否確
保在原母隊條件的相關問題。
李文彬表示, 4隊原則上最慢在12月中旬,針對鯨隊與暴龍部分「沒問題」
的球員,進行特別選秀會,至於2隊球員在原來母隊的待遇會否維持不變,4隊將在
近期召開領隊會議,討論2隊球員轉隊後的待遇機制。
但李文彬表示,如果某位球員本季表現不理想,若轉至其他隊仍要求維持原
來薪水與條件,也不盡合理,有可能會隨著依新球團的調薪辦法作調整。中華職棒
聯盟規章有規定,球團不得對球員減薪超過30%,因此,暴龍隊球員日後轉效其他
隊,最壞的情況就是原來薪水的7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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