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中禁5場 林智勝明裁決
〔記者吳清正/高雄報導〕
La new熊隊的球迷則做了海報力挺球員,並向裁判嗆聲。(記者黃志源攝)
La new熊隊「肇事」球員黃俊中(由右至左)、陳峰民、林智勝、潘忠韋昨天
在賽前向球迷鞠躬致歉(記者黃志源攝)
「抓狂」是要付出代價的,La new熊林智勝、陳峰民、潘忠韋和黃俊中在前天
的比賽中因為不滿判決,衝撞、推擠裁判,聯盟昨天做出初步懲處, 4個人合
計至少將被禁賽14場、罰金27萬元。
熊隊為了讓事件儘快落幕,已經下達「封口令」,不讓球員再就此事公開發言
,而針對聯盟的初步懲處,則將提出申訴。
聯盟昨天宣布,林智勝因拋擲手套進場內被驅逐出場,又衝入場內衝撞一壘審
,因為其行徑粗暴,極為不當,即日起停賽,確定的禁賽場數及罰款,將於明
天另行開會決定。依聯盟規章,林智勝的行為至少禁賽5場、罰金10萬元。
陳峰民禁1場 潘忠韋3場
而陳峰民因為不當抗議及對裁判言語侮辱,處以禁賽1場、罰金4萬元。潘忠韋
不當抗議及對裁判出現粗暴動作,處禁賽3場、罰金7萬元。黃俊中對裁判出現
粗暴動作,及脫下球衣的挑釁動作,處禁賽5場、罰金6萬元。
聯盟賽務部主任王惠民表示,針對引發抗議的 2次判決,賽後檢視錄影重播畫
面,確認都是正確判決,王惠民強調,就算是誤判,聯盟有處分裁判的管道,
球員絕對不能任意對裁判做出不當的舉動。
昨天賽前林智勝等人公開為前天的行為向球迷道歉,林智勝表示,他和隊友因
為太在意勝敗,做出錯誤的示範,深深感到抱歉,希望往後的日子,球迷繼續
支持台灣職棒運和La new熊。
熊表示 林的錯誤無話可說
熊隊表示,林智勝的錯誤無話可說,但後續的 3人因為一連串的事件才導致不
當行為,而且三壘審楊崇煇有先行推擠陳峰民的動作,希望聯盟能夠考慮這些
因素,減輕陳峰民、潘忠韋和黃俊中的處分。
王惠民表示,抗議是總教練的職權,球員不能上場抗議,如果有球員因此進入
場內,裁判必須加以阻擋,當時楊崇煇雙手擺在胸前,就他所見,並沒有出手
推陳峰民,不過,他會把熊隊的意見在明天會議中提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6/today-sp5.htm
自由時報 200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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