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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大聯盟/林智勝道歉悔意具足 聯盟14日做出最後懲處 體育中心/台北報導 La new熊隊林智勝衝撞一壘審江春緯,以及林智勝事後在部落格發表不當 語論誤導球迷事件,導致被判無限期停賽。林智勝8日6度鞠躬道歉,聯盟 對此決定14日開會決定最後懲處決議。 La new熊球團球員林智勝已於 8日表達對聯盟、裁判及其家人、球迷與球 團劉保佑董事長與球隊隊友及球團所有工作人員與隊友致上12萬分的歉意 ,林智勝並已接受聯盟約談,坦承錯誤,也表示願意接受聯盟所提出的一 切懲處。 裁判因當晚在外比賽執法工作,都不在聯盟現場,但已經可以感受到林智 勝的誠意,秘書長李文彬肯定林智勝的誠意,但聯盟未來仍將持續觀察林 智勝所展現悔過的態度來決定懲處的內容。 林智勝場上暴力行為可依據聯盟規章第十四條及十五條處罰,最重可以處 永不得參與聯盟比賽,但聯盟多方考量林智勝選手的未來、事件情節嚴重 程度以及當事人事後態度,先技術性處於無限期停賽,給予雙方更多彈性 空間來思考及整理事件本末,並非外傳於法無據,聯盟將於下周一做出最 後決定。 中華職棒聯盟近日調查,以及反復觀看錄影帶及查訪當事人,當天三壘審 楊祟煇並無不當言詞,同時林智勝承認當天並未親耳聽到任何相關楊祟煇 不當言論,只是休息室內聽到隊友談論,沒聽清楚就直覺誤會為三壘審之 言行有不當,進而在部落格轉述傳聞,造成更多的誤導,林智勝願意為自 己不當的轉述傳聞致最大歉意並接受相關懲處。 聯盟表示,林智勝在部落格所發表之不當言論,經查屬實,已經嚴重影響 到聯盟形象,同時誤導球迷對聯盟的反彈,影響甚鉅,聯盟可依據規章二 十一章第五條處罰,有禁賽也有罰金,聯盟處罰林智勝完全依法有據,並 無不當。 此外,4月8日中信鯨對兄弟象比賽,二壘審林金達八局誤判,賽務部決議 該名裁判停判兩場(減少一萬二千元執法收入)。 裁判楊祟煇 2年前在個人部落格不當發言,影響中華職棒聯盟形象,聯盟 賽務部決議,楊祟煇記大過乙次,並降二軍三個月(一軍禁賽之執法場次 ,減少二十萬元執法收入)。 2008/4/9 東森新聞報 http://www.nownews.com/2008/04/09/341-2258159.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9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