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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聲明】4月4日象熊戰衝突 林智勝無限期停賽 【4/7台北】 本聯盟依據聯盟規章第二十一章規定,於今 (4/7)召開懲處會議,作出 四月四日例行賽違規人員懲處決定。 針對4月4日聯盟編號第32場例行賽 (兄弟象VS. Lanew熊),九局下半所 發生林智勝選手攻擊一壘審江春緯一事,本聯盟今日經召開會議後決定, 因林員攻擊裁判事證明確,且於事後公開發表誤導球迷之不實言論,決議 懲處林智勝選手無限期停賽,以觀後傚。另依規章第二十一章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規定,處罰金十一萬元。 另陳峰民選手(禁賽一場、罰金四萬元)及潘忠韋選手(禁賽三場、罰金 七萬元)維持原訂處分。並重新認定黃俊中選手因對裁判出言不遜及挑釁 行為改判懲處為禁賽三場、罰金三萬元。 綜觀美、日等職棒先進國家之歷史,林智勝選手之行徑實為職棒史上最為 嚴重之攻擊裁判事件,對於棒球運動之發展與體制之建立影響甚鉅,為樹 立選手尊重場上判決之規範,決定予以林智勝選手嚴厲之懲處。又,該選 手在事後非但沒有悔意,且公開發表誤導球迷之言論,聯盟將著手進行調 查,要求其說明該言論之來源。視其未來之說明及行為,本聯盟將決定何 時及是否令其恢復選手身分。 本事件中,王俊宏裁判於第九局之抗議過程出現不當言語,亦將遭受禁判 一場之懲處,於今(4/7)執行。 本聯盟再次重申,所有選手都應具有運動員精神,在場中需絕對服從裁判 判決,若遇判決爭議,應循正常管道提出訴求,不可以暴力行為相向。任 何參與比賽之人員,勿將個人違規行為合理化。各球團應加強球隊管理, 全力規範球員比賽行為,並恪遵聯盟各項競技規定,共同維護台灣職棒之 發展,而每一位球員都必須尊重裁判於比賽場中之威信,聯盟絕不允許此 類事情再度發生。聯盟亦將即刻著手修改規章中未符現況之相關規定條文 ,以求體制之健全完備。 另La new球團劉保佑董事長於該日賽後立即向裁判致意,事後亦數度致電 裁判組表示關懷之意,本聯盟對於劉董事長之善意表示肯定。 2008/4/7 中華職棒官方網站 http://www.cpbl.com.tw/news/Newsread1.asp?Nid=558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98.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