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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不當言論罰7場 林智勝禁賽15場
【聯合報╱記者雷光涵/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聯盟昨天針對熊隊林智勝本月 4日衝撞裁判及事後在部落格的「
不當言論」,處禁賽15場、罰金18萬元。
林智勝因不服從驅逐出場及動粗,聯盟以次於「終身禁賽」的最重處分,
分別處禁3場、罰1萬元以及禁5場、罰10萬元。
至於「對外發表影響聯盟的不當言論」,未動到極刑(罰10萬元、禁10場
),以禁7場、罰7萬元判決。
林智勝及該場三壘審楊崇煇,先後因個人網誌文章被處分。聯盟賽務部主
任王惠民同時證實,暴龍隊一位翻譯在個人網誌批評聯盟,日前已接受約
談,「他坦承發言不當,處分待討論。」
王惠民表示:「尊重言論自由,但對自己的發言要負責。」他強調,網誌
為匿名,不過當事人接受調查時均坦承由自己執筆。
王惠民說:「聯盟沒有箝制言論的想法,不過大家都是聯盟的一分子,有
正常申訴的管道。」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認為,球員、教練甚至領隊、老闆
都是聯盟的一員,不能在球場外以個人名義汙衊聯盟,聯盟都可依此開罰
。
針對三壘審楊崇煇有沒有「先挑釁」,賽務部調出比賽錄影及緯來所有攝
影機的畫面,看不出有挑釁的動作或言論,「且林智勝承認,是在休息室
聽隊友轉述。」
聯盟表示,禁賽執行溯及4月4日算起,已執行 4場,未來再執行11場。意
即,「大師兄」最遲下月 4日天母的熊象戰可出賽。期間,一軍登錄不能
抹銷,但可在二軍出賽。
聯盟會在下一次領隊會議,研議修改規章,增列介於現有禁賽場次至「終
身禁賽」之間的罰則。美、日職棒,有30、50場禁賽等處罰。
李文彬表示,國內裁判並非沒有進步空間,「但『素質不佳』,是外界籠
統、不全然客觀的評語。」指中職裁判因為人力吃緊,會有專注力不足致
誤判的情形。
【2008/04/1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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