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盟舞刀 亂了章法
(記者鄭又嘉)
衝突過了好幾天,中華職棒聯盟很慎重的直到昨天才做出判決,但在聲明
內容中,仍能看出聯盟在處置上毫無章法,也沒有明確的法規,整個「懲
處」看來莫名其妙。
就這次事件而言,林智勝的確必須受到嚴厲的制裁,但經過這幾天的思考
後,聯盟應該是依據林智勝所觸犯的條文作處置,例如直接禁賽半季,或
是提出明確的場數,而非如聲明稿所說的「視其未來之說明及行為,本聯
盟將決定何時及是否令其恢復選手身分。」
而聯盟根據球員個人部落格,而判斷他「沒有悔意」,也是可笑的事情,
既然球員與裁判各執一詞,何不找來公開對質,就此要球員「封口」,才
叫「有悔意」?
另外,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聲明稿最後一段還寫道:「另La new球團劉
保佑董事長於該日賽後立即向裁判致意,事後亦數度致電裁判組表示關懷
之意,本聯盟對於劉董事長之善意表示肯定。」此意是否代表,因為劉董
事長向聯盟致意,就可以對林智勝「輕判」,未來禁賽場數就可以減少,
否則,文中的「肯定」又是何解?
聯盟該做的,就是根據規章清楚的裁罰,如今連該判罰幾場、判罰基準都
說不出來,實在很難讓人信服,說穿了,就是要保留模糊空間,將來林智
勝有「悔意」,就可以輕輕放下ꄊ
2008/4/8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pr/8/today-sp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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