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員vs.球迷 全壘打球口水大戰
【聯合晚報╱特約記者/吳意政綜合報導】
當球迷撿到具有特殊意義的全壘打球時,該不該用那顆球跟球員或是球團
討個回饋,或是該爭取多少回饋,多年來一直存有正反兩方不同的意見。
上星期六,奧克蘭運動家隊的新秀岡薩雷斯(Carlos Gonzalez),轟出
大聯盟生涯首轟,卻意外演變成電視轉播員和球迷間的口水戰。
當時運動家隊的資深轉播員,也是前大聯盟選手佛塞(Ray Fosse),花
了一整局的時間在所有電視機的觀眾面前,幹醮那位撿到全壘打球的球迷
,認為他應該滿足於球團給予他換取那顆球的代價(3支球棒和1顆簽名球
),不應該再有額外的要求。
佛塞的看法在網路上引起一場筆戰。有球迷認為,當球員開始向球迷索取
一定的費用,並且是不低的費用,才能得到簽名照或簽名球時,球員如果
想要回全壘打球,也該付出一定的金額。當全壘打球被某位球迷撿走時,
他有權做任何的決定。
此外,還有球迷提到,大聯盟球員薪資的水漲船高,早已到令一般市井小
民瞠目結舌的地步,過往大聯盟球員的收入可能是全美一般大眾平均薪資
的5到6倍,現在早已超過一般家庭收入3百萬美金以上。大聯盟棒球的本
質早已是資本主義導向,既然全壘打球對球員別具意義,相對於大聯盟球
員的收入,折衷個1千美金應該是個合理的要求。
不過也有球迷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不論岡薩雷斯將來會成為怎樣的球
員,那顆球對他的意義勝於一切,也勝過那位撿到球的球迷,因為這是岡
薩雷斯棒球人生的一個重要標記。
【2008/06/23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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