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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7 東森電子報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王建民提出薪資仲裁,但何謂「薪資仲裁」呢?是大聯盟資歷未滿6年但年資滿3年才 有資格,王建民雖未滿3年,但總登錄天數排名在前17%,屬於「超級二年級生」,提 出薪資仲裁後直到結果出爐前,球員還是可以跟球團協商,最慢會在台北時間2月21日 會有最終結果。 「薪資仲裁」(salary arbitration)根據美國勞資協定,在大聯盟年滿6年就可取得 自由球員資格,未滿6年但年資滿3年就具有薪資仲裁的資格。但也有特例,就是所謂 的「超級二年級生」(super two),這是指未滿3年但總登錄天數排名在前17%,王建 民登錄年資是2年159天,適用於「超級二年級生」資格。 在球員提出薪資仲裁後,3天內代表球員的工會與代表球團的勞資關係部,會交換雙方 所提的金額,球員可以在接到球團所開出的金額後7天內,向球團表達取消仲裁的想法 ,就能撤銷仲裁,如果雙方在仲裁結果出來之前,彼此達成薪資共識的話,也視同撤 銷仲裁。 仲裁聽證會將在美國時間2月1日到20日舉行,仲裁委員會會在當天或完成聽證後的24 小時做出結果。球員雖然提出薪資仲裁,球員與球團在最後仲裁結果出來之前,都還 是可以進行協商。 http://www.ettoday.com/2008/01/17/732-2218942.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7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