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勝出 威力斯薪增11.5倍
〔記者徐正揚/台北報導〕
在過去 4年內,同為「超級二年生」,且是王牌先發投手,於首次取得薪
資仲裁資格時,便動用這項權利者,以威力斯、奧斯華這兩個例子,最符
合王建民的狀況,也最值得參考。
剛從馬林魚轉戰老虎的威力斯(Dontrelle Willis),因在提前取得薪資
仲裁資格的2005年,交出22勝10敗、防禦率2.63的驚人成績,取得季末與
球團交涉的極佳籌碼,經過仲裁,他的年薪暴漲約11.5倍,創下大聯盟首
次薪資仲裁先發投手的紀錄。
威力斯前 3年與王建民同為46勝,是經紀公司談判時最好的對照樣本,只
是,威力斯不論出賽場次、投球局數、防禦率、WHIP,均優於王建民,且
拿過2003年國聯新人王、兩度入選明星賽(2003、2005),「資歷」比王
建民豐富。
另一個樣本是奧斯華(Roy Oswalt),他與王建民一樣,在太空人的第 2
年、生涯第一個完整球季,就拿下單季19勝,但因在提前取得薪資仲裁的
2003年,因為受傷影響表現,但仲裁結果,薪資仍調升6.17倍。
而在洋基隊內也有軌跡可循,前一位「超級二年生」先發投手,正是決定
再當王建民一年隊友的佩提特,1996年他單季投出21勝,洋基先把他的年
薪調漲3倍,從19.5萬美元加至60萬美元。
1997年,佩提特拿下18勝,且首次取得薪資仲裁資格,洋基並未因他 2年
累計39勝、3 年累計51勝,就提前用長約綁他,雙方依舊走上仲裁,但他
連續2年至少18勝,1997年投出生涯單季最高的240.1局,仲裁時較佔優勢
,年薪從60萬美元大幅躍進至380萬美元,調漲幅度6.33倍。
2008/1/18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18/today-sp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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