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6 自由時報
國內職棒首宗由經紀人出面和球團交涉,為球員爭取合理的福利,引起討論。
其實在國外已相當普遍,隨著大聯盟在台灣掀起風潮,國內球迷都知道超級經紀人波
拉斯神通廣大,旗下很多大牌球員,由他出面和球團折衝,可提高勝算。至於,「台
灣之光」王建民此刻也正透過經紀公司為他爭取合理的薪資和新合約。
國內職棒發展18年,相關制度都還在醞釀當中,有些不符合國際潮流的條文和內規,
都應該順勢改變,跟上國際腳步。因為,不去碰「它」,就並不表示永遠不會發生,
最近「複數年合約」受到各界關心,先有球團發起,就有其他球團考慮跟進,很多中
職一線球員也樂觀其成。
過去,國內球團頂多和球員家人或教練談簽約,球員一方對合約內容、法律條文大都
一竅不通,如何能保護和爭取應有的權利,如今有業餘球員慎重要走職棒路,請經紀
人出面,為他爭取應有權利,不管聯盟、球團或球員,都應該平常心看待事情發展,
不能狹隘地認定球員耍大牌或是特立獨行,因為這已是不可擋的潮流,在先進的美日
職棒早已行之有年。
(記者黃照敦)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16/today-sp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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