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數年約附但書 意在經紀約
【俞聖律╱屏東墾丁報導】
陳金鋒2006年自美返國加盟熊隊之前,台灣職棒選手獲複數年合約的,只有台灣大聯
盟成立時,從中華職棒挖角的轉檯選手為期5年合約,但最後2年敵不過大環境蕭條,
有的被大幅減薪,有的被逼退當教練;中華職棒則只有吳俊良1998年跟統一獅簽9年長
約,但2003年球季結束他就轉任教練,也沒有履行完合約。
熊隊跟林智勝談的複數年合約卻附有但書,必須達成規定的出場數或打席數,球團才
會履行合約。
設出賽門檻 誠意不足
美國職棒複數年合約精神是,雙方達成協議後,不論是否受傷或出場數是否足夠,球
團都得付足該給的銀子,複數年合約對雙方本來就是賭注,熊隊給的複數年合約顯然
誠意不足。
林智勝2004年加盟熊隊時簽的也是中職制式合約,今年底將約滿,台灣目前沒有自由
球員制度,就算約滿沒拿到球隊離隊證明書,林智勝仍無法以自由球員身分與其他球
隊接觸。
熊隊提前跟他談複數年合約,著眼點還是,林智勝是美、日球隊有興趣的選手,如果
有意挖角,年底約滿未再續約,就法律上,熊隊就無法代表林智勝跟國外球隊談條件
,這也將是雙方是否在複數年合約簽字的關鍵。
【2008/01/12 蘋果日報】 http://tinyurl.com/2kbm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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