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牌搶獎金 一次領最高1200萬 2008年08月03日蘋果日報
中華獎勵辦法
【陳國偉╱綜合報導】為激勵優秀運動選手在奧運場上爭取佳績,體委會公布北京奧運獎
勵辦法,只要各項賽事前8名,都符合國光獎章獎勵規定,金牌的一等一級國光獎章,可
獲1200萬台幣獎金,單就獎金金額,是本屆所有參賽國僅次於新加坡開出的金牌50萬歐元
(約2386萬台幣)。
棒壘球第8名不予獎勵
奧運前3名選手,除可以申請一次請領全額獎金,也可以選擇「 終身按月領取」,金牌月
領7萬5千元、銀牌3萬8千元、銅牌2萬4千元。以跆拳道隊最年長的28歲蘇麗文為例,若奪
金後選擇按月領取獎金,預估40年後,實際請領金額為3600萬,相當於一次領取1200萬的
3倍,甚至高過新加坡的賞金。
這項辦法中,最特別的是有關棒球及壘球的獎勵規定,由於這2項賽事都只有8隊參賽,體
委會修正給獎規定,若第7名僅獲獎章、沒有獎金,第8名(最後1名)則不予獎勵。
http://tinyurl.com/6pwyj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5.4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