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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獎金確定 棒球壘球前六名才有獎金 (中央社記者吳協昌台北一日電) 為了讓奧運獎金制度更加明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重新頒布奧運國光體育獎助學 金的辦法,針對中華代表團此次參加北京奧運的十五種項目,依各種項目不同的 特性制定頒獎辦法,也確認了棒球與壘球兩項球類項目,前六名才有獎金,第七 名頒發獎章,第八名不獎勵,以平息爭議。 日前傳出中華成棒隊只要贏一場,就有國光獎助學金新台幣九十萬元的消息,也 讓體委會決定讓所有奧運參賽項目的敘獎辦法更加明確,針對只有八隊參加的棒 球與壘球,確定了前六名才有獎金的制度。 根據國光獎助學金辦法,奧運金牌獎金達一千二百萬元、銀牌七百萬元、銅牌五 百萬元、第四名三百萬元,而五、六名的獎金同為一百五十萬元,七、八名則都 是九十萬元。 包括田徑、游泳、舉重、射箭、射擊、划船、帆船與自由車都適用,但是在跆拳 道與柔道方面,由於銅牌、第五名與第七名都並列,經過修改之後,即使名次並 列,也得以依照規定頒發獎金。 但是在桌球個人賽、羽球與網球等三個項目,由於只有前四名能夠確認,五到八 名並列,因此桌、網與羽球三項的五到八名採取各名次獎助學金合計後的平均, 為一百二十萬元。 此外,獲得奧運前三名的選手,除了可以申請一次請領外,也可以選擇終身按月 領取,其中金牌選手每月可領取七萬五千元,銀牌則有三萬八千元,銅牌為二萬 四千元。 http://tw.sports.yahoo.com/bj2008/news_article/aurl/d/a/080801/4/1vtu.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98.74 zkow:轉錄至看板 Baseball 08/02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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