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球員涉打假球/遠離職棒圈 剩1人在教球
96年4月28日,中信鯨對LA NEW熊在高雄球場比賽,但LA NEW熊輸給中信鯨,吳
健保並未詐得簽注金(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幾與職棒圈斷連絡
〔記者林三豐/台北報導〕
鄭昌明等5位前職棒球員因涉嫌打放水球遭鯨隊開除,除了黃貴裕目前在國中當
教練外,其餘從事的工作都與棒球無關,也幾乎與職棒圈斷絕連絡。
與曾漢州、鄭昌明和陳健偉私交不錯的象隊彭政閔淡淡地說:「自從事情爆發後
,彼此就不曾再連絡過了。」彭政閔不諱言與鄭昌明、曾漢州和陳健偉有多年的
交情,但爆發這種事,他們不敢、自己也不想與對方連絡,彭政閔說:「只有曾
漢州的店開幕時,輾轉請人要我去他店裡坐坐,但我也沒去過。」
陳健偉近況無人知
至於鄭昌明現在的下落眾說紛紜,有人說在他台中賣房子,也有一說在超商當售
貨員,也有人看到他在台中夜市賣雞腳凍,甚至說在做裝潢;紀俊麟則有傳聞在
台中當油漆工;陳健偉的近況則幾乎沒人知道。
雖然曾同在鯨隊,不過除了場上之外,私下並沒有太多互動,沈鈺傑都是從球迷
轉述或網路得知他們的近況,不知道正確性有多高,沈鈺傑有感而發地說:「大
家從小打球打到大,一定都有很濃厚的興趣,長大還可以打職棒維生,我覺得興
趣與工作結合是很棒的事,現在他們不能打球,無論做什麼工作,應該都不會快
樂吧!」
被訴半年 聯盟:太輕
〔記者林三豐/台北報導〕
對於鄭昌明等5名前鯨隊球員涉嫌放水被起訴求刑,中華職棒大聯盟秘書長李文
彬說:「如果球員放水是事實,對台灣職棒發展已造成嚴重的傷害,只求刑6個
月實在太輕,很難達到嚇阻的效果,也不符合社會外界的觀感。」
鯨隊總教練謝長亨表示:「判刑確定應該就有遏阻效果,但我個人認為還是要從
嚴才好,讓敢鋌而走險的人得到應有的處分。」前隊友沈鈺傑說:「感覺很驚訝
,因為我不懂法律,對於刑期多久才適當沒有概念,但不能繼續打球,已是最大
處罰。」
暴龍隊謝佳賢則說:「除了判刑之外,應該把這些人永遠逐出棒球圈,以免他們
回頭殘害基層棒球。」
恰恰:判愈重愈好
象隊彭政閔表示,儘管他們之中有些人與他私交不差,但是打放水球罪不可赦,
「如果法官認定他們有放水事實,只判6個月的話實在太輕,這些人讓職棒環境
雪上加霜,後果卻是我們在承擔,他們應該判刑愈重愈好!」
謝佳賢也贊同彭政閔的想法,過去傳聞很多,是真是假無從判斷,但這5人如果
被司法單位判定有罪,代表的確有放水的事實,就無關乎個人的交情,甚至認為
讓放水的球員去基層當教練是殘害台灣棒球的根基。
謝佳賢說:「如果學生球隊戰績好,外圍黑手有意染指,這些人能抵擋誘惑嗎?
唯有把這些人永遠逐出棒球圈,其他球員才知打放水球的嚴重性和下場。」
【2008/08/27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27/today-so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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