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議長涉教唆 求刑6年 打假球 中信鯨五員求刑半年
2008-08-27 中國時報 【黃文博、周曉婷/台南報導】
▲涉打假球的中信鯨曾漢州(本報資料照片)
▲涉打假球的中信鯨紀俊麟。(本報資料照片)
職棒中信鯨鯨五球員配合組頭打假球案,台南地檢署廿六日偵結。台南縣議
長吳健保涉教唆手下黎紹君操控中信鯨「善化五虎將」,至少打五場放水球,其中
一場下注金額高達四千二百萬元;檢方依詐欺、賭博罪起訴十二人。
起訴求刑名單為:吳健保六年、黎紹君四年、離職警員周宏哲三年,均併科
罰金三萬;中信鯨五位球員曾漢州、紀俊麟、陳健偉、黃貴裕、鄭昌明均求刑六月
;幫忙洗錢的許鳳琴八月;組頭張志國、周明杰、林文賓均二年,併科罰金九萬。
另外,檢方除起訴前中信鯨善化幫五球員外,起訴書也點出球員La new熊隊蔣智聰
、蔡英峰、中信鯨陳嘉宏、羅建銘、石金受和某些洋將也與組頭有過接觸;不過最
後均因證據不足,未予起訴。
檢方調查,九十五年間,吳健保與手下黎紹君、周宏哲、張志國、賴自強等
組頭,合資經營中華職棒比賽的賭博網站,本身也參與簽注。由於吳健保長期簽注
均不能贏錢,九十五年四月起,因手下黎紹君從小在善化眷村,與中信鯨曾漢州一
起長大,彼此熟識,黎遂與曾接洽,曾再邀同屬善化五虎將的紀俊麟、陳健偉、黃
貴裕、鄭昌明加入打假球。檢方查出有具體證據的四場打假球賽事如下:
一、九十五年下半球季某兩場比賽,黎紹君指示曾漢州聯絡五虎將打假球放
水,中信鯨輸球後,吳健保詐得高額簽注金後,分兩次由黎紹君各拿二百萬元酬金
給曾漢州,曾共得一百六十萬元,紀俊麟、陳健偉、黃貴裕、鄭昌明各得六十萬,
曾再拿黎所交付的信用卡帶球員到酒店免費尋樂。
二、九十六年四月廿八日,鯨、熊隊在高雄縣比賽,黎紹君指示熊隊放水,
但熊隊未依照指示,仍贏三分,吳健保遂未能詐得簽注金。
三、同年四月廿九日,鯨、熊隊在高雄縣比賽,黎紹君再聯絡曾漢州打放水
球,且言明鯨隊不能得超過三分,這場球,吳健保接收的簽注金達四千二百萬元,
獲得利益二千四百十七萬元,再交一批不詳酬金給五虎將。
四、同年五月六日,誠泰蛇、熊隊在台北縣新莊球場比賽,黎紹君叫人進場
向蛇隊球員比手勢二,要求放水,但蛇未配合,仍贏八分,吳健保遂未能詐得簽注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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