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搖滾 兩大流行文化匯流
【聯合晚報╱翁嘉銘】
美國職棒大聯盟夠大、夠有錢、球迷夠多了吧!但為了年度季後賽的宣傳
,轉播單位TBS還是請葛萊美獎搖滾樂隊 Bon Jovi助陣,以新專輯「Lost
Highway」裡的「I Love This Town」為主題曲,表彰美國棒球濃厚的城
鎮情感,也和季後賽所象徵的城市對抗相符。
這個Bon Jovi宣傳短片,不只在球場、電視、網路可看到,戲院、機場也
有播。台灣要放本地廣告,看見的機會並不多。這顯示美國棒球與搖滾兩
流行文化的大匯流,卻非創舉。季賽間球員出場樂大都是搖滾樂,金鶯隊
常播John Denver的「Thank God I’m a Country Boy」,也有U2 的「El
evation」;KISS、 The Rolling Stones、The Beatles、David Bowie等
等,也曾在道奇球場辦演唱會;更曾邀搖滾巨星在季後賽唱美國國歌。
不少搖滾名人愛看球,也談過棒對他們的意義,比如 Bruce Springsteen
、Gene Simmons、 Joan Jett等;棒球遊戲MLB 2K7使用Nirvana和Sublim
e 的音樂。在在說明搖滾樂在美國生活裡,是那麼普遍。棒球不僅是美國
國家榮光、父子間的遊戲,連搖滾樂迷的 groupie現象,也和女性球迷極
為類似。
現場彈奏或人聲領唱,是棒球與音樂結合的起始。19世紀早期棒球曾找銅
管樂隊到場上表演;1941年小熊隊就以音樂來製造氣氛,已逝的播報員Ha
rry Caray在第七局中場休息時,帶領球迷一塊唱 「Take Me Out to the
Ball Game」,成了傳統與經典。
由鄉村、藍調、爵士到搖滾融入運動生活,或許下個五年換由嘻哈領軍,
每個流行音樂幾乎都穿梭在大眾文化的各個領域,那是生活多元文化的呈
現,也不可否認帶著濃厚商業利益的開發,而這也是台灣搖滾與運動文化
經營所欠缺的。
【2007/10/11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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