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B〉持有禁藥仍禁賽? 球員工會可能反彈
yam天空新聞╱曹玉炯
有鑒於球員使用進要的情況仍不時出現,大聯盟現已開始討論持有禁藥的
球員也將施以禁賽的處分,而這個議題自然會引起球員工會的反彈。
根據現行規定,球員禁賽都是藥檢呈現陽性反應,對於持有者的處分則無
明文列舉,但依照Albany郡檢察官辦公室的調查文件顯示,大聯盟已開始
考慮也將持有者列為禁賽對象。
就現實世界而言,所謂的禁藥通指毒品,任何服用與持有者皆會受法律的
制裁;但運動場上則都是犯行即罰,如果大聯盟最終決定修改條文,等於
就是認定持有禁藥者也是「罪犯」。
不過,正所謂瓜田李下,如果沒有想要服用的「意圖」,運動員持有類固
醇、人類生長激素等藥品就常理而言也說不過去。所以球員工會還是會依
照慣例提出申訴,至於最終結果則看法官如何裁定。
大聯盟2004年正式設立禁藥罰則,2005年原先的處分是10天禁賽,2006年
起則延長到50天,乃至於最嚴苛的三振條款,也就是 3次處罰分別是50天
、100天、終身禁賽。
2007/10/12 蕃薯藤運動網
http://news.yam.com/yam/sports/200710/20071012852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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