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遠上夜店 罰款10萬
【聯合報╱記者黃麗華/綜合報導】
兄弟象隊球員再度因上夜店、挽美眉上報。
象隊「黃金戰士」陳致遠與隊友朱鴻森、郭一峰日前上夜店,陳致遠挽著
美眉坐進計程車被拍到,儘管陳致遠解釋是朱鴻森的女性友人,因為喝醉
了,幫忙送她回家,但球團對於球員半夜還在外面逗留的事實無法接受,
昨天決定陳致遠罰款10萬元,朱鴻森與郭一峰各罰5萬元。
今年6月中旬4位兄弟球員野手彭政閔、林明憲、黃正偉與投手王勁力,被
電視台拍到離開夜店搭計程車離去的畫面,黃正偉還與一位辣妹手牽手。
球團認為半夜不應在外逗留,念在球員是初犯並未處罰,但隨即發現黃正
偉當天還有續攤,直到清晨 6點才返回宿舍,球團老闆洪瑞河很生氣,開
罰兩萬元。
球團還進一步宣布,以後在台北宿舍,將比照實施球隊出外地比賽的點名
與門禁制度,如果有人敢再犯,違反規定,最少扣薪 1個月,重則降半薪
處分。
沒想到事發不到 4個月,已婚的陳致遠、郭一峰與未婚的朱鴻森,又被媒
體逮到去夜店,這次球團不寬貸,昨天早上見報後就決定開罰,罰款都超
過半個月薪水。
【2007/10/1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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