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島健司妨礙打擊
廖德修
有句俗話說:「吃燒餅沒有不掉芝麻的。」老經驗的水手隊鐵捕城島健司
,昨天六局下竟因手套碰觸打者球棒形成「妨礙打擊」,讓洋基隊日籍同
胞松井秀喜上一壘。後來松井還藉貝特米的一壘打奔回本壘得分,把比數
擴大為4比0。
城島觸犯的是「棒球規則」2.44條(B)守隊的妨礙 (Interference,簡寫
為IF):「野手妨礙擊球員擊球的行為。」此情形常因捕手為防範盜壘或
打帶跑,把手套往前伸希望迅速接球。但打者卻揮棒掩護,若兩者碰觸便
形成「妨礙打擊」;記錄為「2IF」(四周需加框,即不計打數),2則是
捕手的代號。反之,若打者用身體妨礙捕手傳球阻殺跑者,就構成「妨礙
守備」,記錄成「IF2」,又是另一種情形。
妨礙打擊後果是打者上一壘,壘上若有跑者便前進一個壘包,且為比賽中
止狀態。但跑者並非因四壞球上壘,若得分算在投手帳上未免不公;所以
要記捕手一次守備失誤,這樣就不算投手責失。且打者是因對方妨礙打擊
而上壘,並非自由揮擊的結果,所以不計打數以免打擊率下滑。
眼尖的球迷若檢視賽後的紀錄表便可發現:水手隊投手H.拉米瑞茲失分 4
、責失3,捕手城島多1次失誤。而松井打席4、打數2,因其中有 1次是四
壞,另1次就是六局下「妨礙打擊」,這2打席均不計打數。
城島今年出賽114場僅2次失誤,日美職棒累計更達1375場,照理說不該犯
下「妨礙打擊」這種罕見的失誤。但棒球場上瞬息萬變,再厲害的球員難
免也會有犯錯的時候。
2007/9/6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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