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離3呎線 不觸身也出局
廖德修/特稿
昨天基襪大戰七局上有個關鍵性判決,紅襪隊尤克里斯閃避洋基三壘手羅
瑞格茲的觸殺,雙腳已踩在內野草皮上。後來洋基「促請裁決」成立,尤
克里斯出局,形成變相雙殺。原本無人出局一、二壘有人頓時成了兩人出
局二壘有人,王建民壓力大減,接著便三振紅襪「隊長」瓦瑞泰克,為自
己的七局好投畫上完美句點。
尤克里斯觸犯的是「棒球規則」七.○八條:「在下列情況下跑壘員應被
判出局:(A)之(1)跑壘員跑壘時因避開守方之觸球動作而脫離壘線左
右三呎以上者。」所謂三呎線,條文【註一】明文規定:「所稱壘的三呎
線乃壘線中心為基準左右各三呎,意即六呎寬度之區域。這地帶被視為跑
壘員跑壘的路線,因此在避免被觸球於身體狀況下脫離此區域時,即使不
被觸球於身也成為出局。」
當時尤克里斯為閃避羅瑞格茲觸殺東躲西繞,雙腳已踩在草皮上,明顯違
反前述規定。羅瑞格茲見狀先傳一壘封殺傑迪卓,但三壘審並未判尤克里
斯出局(紀錄為LO,LINEOUT),洋基立刻「促請裁決」(AP
,APPEAL ) 。裁判開會討論後接受洋基申訴,重新判決尤克里斯
出局。這一來當然引起紅襪強烈不滿,教頭法蘭柯納還因言詞過當被驅逐
出場。
其實這次改判就和先前尤克里斯安全滑上一壘的判決一樣正確,從電視重
播來看也沒什麼可爭議。其實這一守備在正常狀況下應該也是雙殺,但尤
克里斯可能跑上三壘。還好羅瑞格茲的守備觀念佳,先處理最接近本壘的
跑者,才會造成變相的一、三壘雙殺,效果更理想。
2007/9/1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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