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力新秀 趁早綁住
〔記者鄭又嘉/綜合報導〕
對於球隊中的潛力新秀,聰明的球團會趁早與球員換約,過去包括運動家
、響尾蛇,都曾分別在球員還未取得薪資仲裁資格前,就先用低金額的複
數年約,是名副其實的「趁早撿便宜」。
為了避免球員日後成為巨星後,價碼連翻三級,因此有時球團會以長期投
資的角度來看,提前與球員簽複數年約;但是要冒的風險就是,若這球員
成不了氣候,或是一連受傷休養好幾年,對球團來說就非常划不來。
2001年穆德銳不可當,單季拿下21勝,因此運動家對他十分看好,該年 9
月就提前與他換約,合約內容為4年1420萬,平均起來每年才355萬,隔年
穆德再拿19勝,證明了運動家的眼光果然夠精準。
響尾蛇的投資更是超值,衛布在2003年拿到10勝後,2004年開季前,雙方
就提前換約,而且換的是3年330萬美元,平均年薪不過 110萬美元的小約
,而2005年的衛布戰績就開始起飛,2006年更一舉拿下塞揚獎,讓提前用
低薪綁人的響尾蛇大呼物超所值。
2007/12/24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dec/24/today-sp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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