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力加包裝 錢潮滾滾
楊俊斌/新聞分析
王建民自去年十月回到台灣,包括電腦、汽車、速食、銀行、運動商品不同的代言
,林林總總橫跨台灣各行各業,賺進的各種代言費,二個月的時間,超過五千萬元
台幣以上,比他待在大聯盟一整個球季賺的還多。
國外對於運動明星的包裝,用的就是行銷。所以老虎伍茲去年拿到的大滿貫冠軍獎
金,不會超過一千萬美金,但卻有超過九千萬美元的年收入。韓裔美籍魏聖美,去
年沒有拿到任何的冠軍頭銜,卻有超過二千萬美元的進帳,是女子選手中最會賺錢
的一位。
不管老虎或魏聖美,比賽成績自然重要,但來自各項廠商的贊助才是收入大宗。王
建民同樣也是如此,如果沒有去年的19勝,自然沒有二個月賺入五千萬台幣的成績
。
王建民帶進台灣的新作法,除了傲人的個人成績,他還有一位照顧得無微不至的經
紀人,負責阻擋來自各界的壓力。就算小有成績的郭泓志同樣如此,中華電信找他
代言,同樣得付出至少二十萬美金的代價。而這些在過去的台灣職業運動都十分罕
見。
台灣職棒比較有知名度的球星,經紀權通常在球隊手中,高爾夫則比較例外,但除
了旅外球星,國內球員通常沒有太大的商業價值。
王建民帶來的風潮,和他沾上邊的都是國際型企業,也就是說,台灣島內還是有一
定的商業規模,只要有相當的市場性,贊助金額再大都有人花得起!前提是選手一
定要有相對的價值,否則就算不用錢,贊助企業不見得就願意出面。
只是球星老是要靠非本土性的比賽,才能有比較高的價值,對於花了許多錢投注在
職業運動的老闆來說,也是相當的悲哀!
2007.01.23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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