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運動經紀人的貢獻
曾文誠
02-04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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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關心美國大聯盟消息,不論是從網路的 MLB官網、ESPN等或其他平面
媒體的消息,曝光最多的季後新聞是什麼?最大宗應該就是球員易動、換
約等消息吧!不論是大尾、小尾,叫得上名號或是有份量的,他們2007年
的動向總是成為一條條新聞報導的焦點。
講焦點其實就是一大堆數字的呈現而已,真的是一大堆,你不會反對我用
這個形容詞吧,或者說在以千萬或百萬計的薪水單位的同時,你我這種普
通人也可以用「輩」的單位來轉換,例如Brian Roberts一年420萬美元合
約,一個月差不多是一千兩萬多萬台幣,我們大概是「幾輩子」能賺得到
,又,J .D. Drew和紅襪那張 5年7000萬美元的合約,我們又是多少輩子
加多少輩子能拼得到?
只要有職業運動存在一天,球員該不該、值不值得拿這麼個天文數字的待
遇,永遠是個吵不完的話題,但不能否認的,能把球員薪水炒上天的,背
後的經紀人絕絕對對是重要的推手,所以說一但勞資雙方點頭簽字,經紀
人可能是最後的大贏家也說不定。
根據黃文卉的研究報告,最早的運動經紀人是替職棒選手簽下十萬美元合
約的Charles Paily,而時至今日,幫球員敲定薪資依然被視為經紀人最
主要工作,但事實上一位專業的經紀人,所幫運動員處理的業務絕不單只
這一項而已,還包括如訓練工作的安排、財務收支、稅務管理、公共關係
、媒體宣傳、形象塑造、商品代言、廣告收入,生涯規劃的創業或轉業等
。
正因為經紀人要處理的絕不是單一事務,所以需具備有一定的專業素養,
而不是阿狗、阿貓都能稱之為經紀人,所以中國大陸體育總局才將經紀人
定義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能力,並依法從事經紀人業務的
自然人」,正因為專業,能替委託人處理各項事宜,所以付給經紀人相對
佣金,看起來就有它的合理性。
不過這樣的合理顯然仍不適用於台灣的職棒(運動)環境,理由是球員普遍
所得太低,就以最高薪的潘威倫來說,即便是四十餘萬月薪,但以美國職
棒百分之五的佣金行情來算的話,說實在話很難養得起一位專業的經紀人
,更何況那些月領十幾萬的。當然,還有一個辦法是一位經紀人同時簽下
多位選手,積少成多或許是個辦法,但問題是同時簽下多位球員,也代表
你同時有多位客戶在手,一位經紀人一天時間有限,能照顧這麼多人嗎?
能兼顧品質嗎?實在讓人懷疑。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在看美國職棒新聞,同一時間翻到國內職棒消息,見
到的是球員請出家人來和球團談判來年薪水,或是想易動卻是得繞好大圈
才能達到目的,這些怪奇現象的另一主因了!
2007/2/4 蕃薯藤運動網
http://sports.yam.com/show.php?id=000009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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