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B〉維護權益 Drew合約規定多
曹玉炯
02-16 06:16
雖然與J.D. Drew簽下5年7000萬美元合約,但紅襪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合約細節今
天(16日)再作公佈,只要Drew未達規定,最晚得到2030年才能拿到全部的款項。
Drew早與紅襪有合約共識,但前陣子因健康狀況而延後簽約時間,而1月26日所揭露
的條文不過是粗略的規定。
根據報導顯示,Drew的合約有關薪資給付的規定再次顯現出大聯盟合約的多樣性與多
變性。
Drew的5年(2007-2011)年薪皆為1400萬美元,但如果他於2007至2010年間出賽數未達
500場、或2008至2010年間未達375場,則2011年的1400萬美元中的900萬美元將以延
遲付款形式支付,至於年息則是1%。
在延遲付款的過程中,2022年的7月1日起才開始支付,2022年為50萬美元、2023年75
萬美元、2024至2029年各100萬美元、2030年則是175萬美元。
此外還有2種情況下紅襪可選擇跳脫合約:
1.2009或2010年Drew因肩膀傷勢進入傷兵名單達到35天。
2.2009或2010年在傷兵名單結束球季,且下個球季無法擔任外野手時。
激勵條款部分,年度MVP獲20萬美元、票選排名第2獲12萬5000美元、第3為10萬美元
、第4為7萬5000美元、第5為5萬美元;每次金手套、銀棒獎、世界大賽MVP可各獲10
萬美元;聯盟冠軍賽MVP獲7萬5000美元;入選明星賽獲5萬美元。
此外,合約還規定Drew與紅襪各可指定2支球隊作為不得交易對象。也就是說,有可
能出現Drew可以去的球隊、紅襪不準其前往,反之亦然。
http://sports.yam.com/show.php?id=000009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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