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3.24
運動節目不得呈現商品標誌 綠委批NCC:扼殺職業運動
高有智/台北報導
NCC研擬未來運動節目不得呈現商品或廠商之標誌,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薛凌
昨天在立法院批評NCC不食人間煙火,「難道轉播比賽都要打上馬賽克?」此舉違
背世界潮流,更將造成台灣職業運動的毀滅性傷害。
NCC官員則澄清表示,NCC管的不是球場上的布置或球員的球衣,電視台後
製作在運動節目畫面上呈現商品或廠商名稱才會被列入廣告,並非不能播出運動場上
廣告看板。
熱愛運動的蕭美琴說,NCC將制訂規定,節目中以名牌、圖卡、圖表、海報、
道具、布景或其他方式顯示宣傳文字、圖片或電話,都算節目廣告化或廣告節目化,
NCC委員根本不食人間煙火,不瞭解運動產業的運作與市場機制,這樣做真的會傷
害職業運動。
蕭美琴舉例,包括世界杯足球賽、奧運、世界杯棒球賽、經典棒球賽等,全都希
望企業贊助,如果NCC這樣規定,那以後誰還敢贊助?為什麼別人、別的國家都可
以,而台灣不可以?
她也指出,國外職業運動場上,美國職棒大聯盟、世界盃足球賽與奧運,不時可
見贊助廠商的logo(商標),球迷可能會覺得看得有點亂,但職業運動需要企業踴躍
贊助,希望NCC從善如流,趕快修正這樣的不合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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