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3.12
違禁比例居高不下 棒球被奧運OUT 關鍵在禁藥
廖德修/綜合報導
棒球為何被國際奧會(IOC)自二○一二年奧運起掃地出門?且重返奧運大家
庭的路程如此艱辛?IOC主席羅格曾說,第一是因大聯盟球星不參賽;第二則是禁
藥問題太嚴重。如果棒球想重回奧運,除了賽程要喬,禁藥問題也要搞清楚,才能符
合奧運公平競爭的精神。
依據IOC的藥檢罰則,運動員服食禁藥第一次被查到禁賽兩年,第二次就是終
身禁賽。最著名的案例是加拿大短跑好手「豹人」強森,因被檢測出服藥,一九八八
年漢城奧運百米金牌與世界紀錄取消,九三又被查出再犯而被終身禁賽。
大聯盟方面,球星坎塞柯退休著書大爆內幕,指出九○年代用藥氾濫,外界才更
重視這個問題。二○○四年洋基隊吉昂比被媒體踢爆用藥,輿論大譁!後來連國會也
舉行聽證會,召來多位現役或退休球星到場。
迫於國會壓力,二○○五年大聯盟頒布罰則,初犯禁賽十天,再犯三十天,三犯
六十天,四犯一年。首位被抓到的是桑契斯,他名氣不大,但前年王建民卻對他很頭
痛。第二位被抓到的是金鶯隊帕梅洛,他生涯擁有五百轟,是名人堂準候選人,自從
被禁賽後只好引退。
去年大聯盟更宣布,凡違反禁藥規定將受到更嚴厲處分。聯盟和球員工會達成「
三振協議」,初犯禁賽五十場,再犯一百場,三犯終身禁賽。去年有數位球員觸法,
其中葛林斯利扯出邦茲、派提特、克萊門斯等人,造成軒然大波。
大聯盟和球員工會也同意增加受檢頻率,每季每人至少受檢兩次,並搭配抽檢。
所有檢測、樣本和報告都將由獨立的機構負責,至於其他國內外的檢查結果,大聯盟
並不在意。大聯盟的罰則若和NFL、NBA相比,算是非常重的了,如NFL初犯
只禁賽四場。但這是因大聯盟用藥情形太氾濫、管制太鬆,只好用重典。
根據調查,大聯盟球員違禁比例至少在百分之五到七之間,主要是抱持僥倖心態
,且藥效未必持久,若服藥對提升成績有幫助,難免有人以身試法。如去年被查獲的
莫塔,從印地安人轉到大都會後判若兩人,即因服藥所致。而據了解,球員工會對重
罰政策有點猶豫,這是因為影響層面越來越廣,屆時可能會砸掉更多人的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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