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職棒 右眼被K賠20萬 求償500萬
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一名女球迷兩年多前買票看中華職棒總冠軍賽,卻被賽前練習的界外球擊中右眼,導
致視力幾乎喪失。她向法院打民事官司,要求中華職棒大聯盟、台北縣政府及兩球團
連帶賠償五百萬元。
黃姓女球迷目前是中興大學研究生。這起民事訴訟是中華職棒成立十八年以來,首次
有球迷因為被球砸傷而向球隊求償。對於這樁官司,中華職棒大聯盟委任律師黃虹霞
指出,聯盟有投保意外險,理賠廿萬元,但是家屬不滿意。
「一個眼睛只值廿萬?」黃姓女生的父親談到女兒被球砸傷後,聯盟的理賠金竟然只
有廿萬元,仍忿忿不平。
黃女父親強調,興訟最重要的目的是要讓聯盟重視球場意外問題,保障球迷權益,因
此不會與聯盟和解。
這起意外發生在九十三年十一月,當時新莊棒球場進行中華職棒十五年總冠軍賽第四
戰,興農牛對戰統一獅。當時念輔仁大學的黃姓女學生,與同學相約提早到球場看球
員練球,一群人就坐在三壘方向內野區靠近外野的觀眾席。
一個界外球突然飛過來,不巧擊中黃姓女生右眼,送醫後雖然幸運保住眼球,但是右
眼視力已從原來的一點二降到零點二。她的父親說,雖然從外觀看眼球沒有異狀,但
因為後遺症影響常會頭痛,視力也幾乎消失,無法復原。
案發後,聯盟雖然透過法律顧問與保險公司找黃家談和解事宜,但因為黃家不滿聯盟
處理態度,加上賠償金與黃家期待落差極大,黃女即提出過失重傷害告訴,控告聯盟
秘書長李文彬與賽事部主任范寶生。
檢方認為球場與球票都有提醒觀眾應注意飛球,聯盟已經善盡管理之責,不予起訴。
但黃姓女生認為,聯盟、比賽兩個球團與球場主管機關台北縣政府,在這起意外中有
管理疏失責任,因此向板橋地院提出民事求償。
【2007-03-28/聯合報/A9版/話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