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基換約調薪 建仔暫不接受
特約撰述羅文明/坦帕市傳真
原本以為王建民今年的合約可以在台北時間三月六日凌晨敲定,但他所屬的經紀公司
(CSMG)代表並沒有明確表態要在六日就接受洋基球團提出的新約內容;換言之
,王建民的經紀公司認為,在三月十二日交換新約截止前,還希望替建仔爭取到更優
渥的待遇,但相對的,如果洋基堅持不加碼,王建民不但得接受合約,還得依勞資集
體協議案的規範,被處以二萬五千美元的罰款處分。
若球團不加碼 王將被罰款
據了解,建仔所屬經紀公司的代表在此地時間五日上午已和洋基球團會晤,當時,即
向球團表示,以王建民去年十九勝六敗成績,且並列大聯盟勝投王的成就,他的新約
價碼應該不止只有紐約媒體所描述的「略高於五十萬美元」。
由於上一季在費城人隊表現出色並贏得國家聯盟年度最有價值球員的一壘手霍華,才
在昨天獲得費城人提供的一年九十萬美元新約,這使得代表王建民的經紀公司獲得極
為有利的佐證,並藉以向洋基隊說明,為客戶爭取更合理的待遇。
由於建仔的經紀公司今天已來此表達對新約的不滿意立場,如果洋基球團在本地時間
十一日前未提出新的合約,王建民又決定不接受,則除了維持原來薪資外,還得被罰
款二萬五千美元,但是,卻有利於他在明年屆滿三年後的薪資仲裁談判空間。
薪資談判 該爭取就要爭取
其實王建民日前即曾提到不接受會被罰款的規定,而建仔所屬公司顯然認為在大聯盟
各球隊通常都以前一年表現為薪資調整標準下,王建民是有資格拿更好的待遇,經紀
公司今天似乎就是來表達這樣的立場。
雖然今天經紀公司來表達立場後,洋基球團在十一日前還有可能再提新的合約,但一
般認為,球團可依據大聯盟勞資集體協議案有關球員合約的權利義務規範,不太可能
再提新合約。
據此間的美國媒體同業分析,王建民在球場上個性溫和,但,該爭取的就要爭取,這
是為自己權利爭取,這一點王建民也展現出和球場上一樣不凡的態度。至截稿為止,
洋基球團仍然未公布王建民今年薪資合約內容或薪資確切數字。
中國時報 200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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