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禁藥問題 為何這回不罰?
【聯合報/記者雷光涵、藍宗標、李一中】
出禁藥問題時,中華奧會獨厚棒球隊?
中華奧會說,這次三位棒球國手誤服的「剛好」是賽外不禁用的藥物,不需處分;但
其他項目的國手,過去同樣聲稱療傷、感冒誤服禁藥者,境遇卻大不相同。
二000年雪梨奧運前,舉重國手陳瑞蓮打含有類固醇的消腫針,治療膝傷而被除名
;二00三年世界杯棒球國手陳嘉宏,以及去年世界杯兩名女壘國手,均辯稱誤服感
冒成藥而違規,仍被處分。
葉君璋對禁藥委員的解釋是曾服用感冒處方藥,郭泓志說賽前吃止痛藥、林益全有打
針止痛。
中華奧會秘書長陳國儀表示,他不便公布三人被檢測出何種所謂「賽外不檢測」藥物
,但一位不具名運科委員昨天說:「運動員吃的止痛藥,能逃過IOC藥檢的機會,微
乎其微。」此三人被檢出的真的是「賽外不檢測」藥物?還是為了幫棒球隊解套,而
「不便公布」?
陳國儀昨天指出,亞奧會允許四大類藥物於訓練期使用,「總不能影響選手的治療。
」此四類藥物比賽期間仍禁用,所以奧會先自清並「提醒」選手不能繼續用藥,「就
算出發前拿到報告,也會讓他們參賽。」
然而長久以來,在不公布選手違規使用何種藥物的情況下,中華奧會陸續以「內規」
嚴厲處分過陳瑞蓮等國手。有人質疑,如今棒球國手藥檢「出包」卻不需受罰,是否
有「標準不一」的嫌疑。
由於奧會督促不力,負責藥檢的正修科大遲至比賽開打、甚至到金牌戰前夕,才完成
所有的檢測報告。
若百分之二呈陽性的尿液樣本,是「賽內、賽外均禁用的藥物」,那奧會如何自處?
【2007/03/1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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