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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運動場 打球被驅趕 沒申請不能玩球 要先繳保證金? 場長:管理員誤解 場地免費使用 記者王燕華/羅東報導 羅東鎮一群學生上周六到羅東運動公園綜合球場玩軟式棒球,竟遭管理人員以沒有事 先申請為由驅趕。民眾認為使用運動場竟然還要事先申請,且繳交保證金才能使用, 實在太沒道理。 體育場場長林聰明表示,綜合球場除了辦理比賽或活動之外,本來就是免費開放給民 眾運動。這件事是現場管理人員誤會了,他已經要求改善。 江姓小學生說,他們幾個朋友組成軟式棒球隊,每周六、日下午固定到羅東運動公園 綜合球場玩球,利用草地一隅友誼賽,已經玩了好幾個月,從來沒被驅趕過。 上周六下午,他們又去玩棒球,突然有管理人員過來,口氣很兇地說他們「沒有先提 出申請,不能玩球」,又誣指他們亂丟垃圾。他們覺得很錯愕,先澄清並沒有亂丟垃 圾,又問「要怎麼申請?」管理人員卻說要事先提出,還要繳交保證金10000元。 這名學童說,他們的棒球隊大部分是國中小學生,還有一些學生家長,純粹因為熱愛 棒球,才會相約到運動場打球,根本不算正式比賽,如果這樣也得繳交保證金,是不 是一般人到球場跑步、放風箏也要先申請,先繳錢? 羅東鎮代會主席陳漢鍾說,政府口口聲聲「運動人口倍增」,但竟然連民眾假日到運 動場玩球都要事先申請,實在很諷刺,也很離譜。 他表示,羅東鎮缺乏適合的棒壘球場讓一般民眾使用,他與鎮長林聰賢正努力向體委 會爭取經費,在羅東運動公園旁河川地設置慢壘球場,希望早點爭取到,讓熱愛棒壘 運動的民眾有很好的場地打球。 場長林聰明說,綜合球場其實兼具橄欖球及足球場功能,屬於開放性場所,除非有機 關團體借用辦活動、辦比賽,需要事先申請,一般時間很歡迎民眾免費來運動。 【2007-03-27/聯合報/C1版/宜蘭.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