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事轉播出現贊助logo開罰? 立委批:NCC毀滅職業運動
記者郭羿婕/台北報導
繼遊戲主機Wii的風波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擬修正電視節目廣
告化認定原則,再度引發爭議,未來畫面中出現贊助廠商logo或主播台上
的電腦、電視可見廠牌等置入性行銷,都可能被視為「節目廣告化」而重
罰。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薛凌23日上午痛批 NCC管太多,台灣運動風潮好
不容易又熱絡起來,卻可能因此政策再次面臨生存困境,甚至沒落、毀滅
。
往後電視節目或轉播節目中,只要節目名稱與提供廣告、贊助的廠商或廣
告商品名稱相同者,或節目中以名牌、圖卡、圖表、海報、道具、布景各
種方式顯示宣傳文字、圖片或電話等,可能都會被 NCC認定為節目廣告化
而受罰。
立委蕭美琴和薛凌指出,全世界各種運動賽事中,積分板或其他硬體設施
皆可打上贊助商logo,包括奧運、美國職棒大聯盟、世界盃足球賽等也不
時可見贊助logo,早已成為國際慣例,若只有在台灣會因觸犯 NCC規定而
遭罰,無非是把民眾當成民智未開的次等公民,不但無法滿足民眾需求,
更無法因應世界潮流。
蕭美琴表示,依照目前國內估算,企業贊助運動賽事的金額每年高達數億
元,以當前主要職棒球團為例,每年虧損上億元已是常態,若政策改變又
影響其他廠商的贊助,國內職業運動將無法繼續生存,以致於毀滅。
薛凌也說,體委會一向將爭取企業贊助體育事業列為重要的政策方向,並
已著手研擬「運動產業發展條例」,NCC 的政策不但與體委會背道而馳,
更會讓有意贊助、扶植職業運動的企業望之卻步,「NCC 不該以一紙行政
命令抹殺台灣運動產業的發展潛力,難不成以後轉播 MLB、世界盃等賽事
,都要以馬賽克遮住贊助商標嗎?」
蕭美琴說,台灣職業運動發展的過程艱困,如今因 NCC政策失當而雪上加
霜,絕非國家之福,違憲的 NCC若把黑手伸入轉播畫面,將直接影響往後
企業贊助體育的意願,粗糙的作為違背民意,呼籲 NCC及時重新檢討,兼
顧觀眾權益及運動產業的發展。
2007/3/23 東森新聞報
http://www.ettoday.com/2007/03/23/91-20712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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