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暖身K傷人 判賠262萬
台北縣新莊棒球場三壘看台,隨處可見「小心飛球,注意安全」警示標語,提醒球迷
注意自身安全(記者林志青攝)
〔記者何瑞玲、蘇孟娟、徐正揚、王昶閔、吳仁捷/綜合報導〕
中部某國立大學黃姓女研究生,93年到北縣新莊球場觀看中華職棒獅牛總冠軍賽,被
球隊練習時擊出的界外球K到右眼受傷,治療後視力矯正僅0.02已無法恢復,影響求
職,黃女求償520萬元,法院判中華職棒聯盟應賠26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黃女昨不願表示意見,她的舅舅則說,黃女受傷後中華職棒聯盟一直沒有回應,直到
事發後280天才寄通知可領取意外險20萬餘元,為了球迷權益,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才會拒絕領取保險金並提告。
中華職棒聯盟秘書長李文彬則說,事發後曾為黃女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理
賠20萬元,並非「聯盟只願付20萬」,期間聯盟有意前往探視被拒,並非不聞不問;
此案聯盟一定會提出上訴。
黃女案發時為輔仁大學學生,購票到球場看冠軍賽,坐在三壘後方的內野區,當時球
賽尚未正式開打,兩隊還在練球,就在她觀看計分板區時,被一支打向三壘的界外球
擊中右眼,經治療、矯正後視力僅0.02,前後花醫藥費3萬多元。
黃女認為中華職棒聯盟、獅牛兩球隊、球場所屬的台北縣政府應負起球場安全防護不
周的疏失責任,求償醫藥費、精神撫慰金100萬元、勞動力損失影響未來工作障礙損
失240萬元、視力恢復醫藥費用177萬元,合計520萬餘元。
法院認為,依據聯盟與球場租借規定,應由主辦單位的職棒聯盟負起安全、清潔責任
,判定中華職棒聯盟應負起賠償責任;黃女視力嚴重受損,已達減少勞動能力,合併
精神撫慰金等應賠償黃女262萬元。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醫師張集皇表示,矯正後視力剩0.02,若手掌離眼球超過
40公分,就無法辨識手指的數目,且如果另一眼正常,這只受傷的眼睛幾乎是不會使
用,視力可能更惡化或造成斜視,立體感也較差。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pr/19/today-so7.htm
【2007/04/19 自由時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