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瀆案 5警未收押 彰檢怕斷線
【聯合報/記者林宛諭、林宜慈、江良誠/彰化報導】 2007.04.13 04:06 am
溪湖警備隊隊員葉佳有(左)涉及插股二林電玩業,並行賄警官及簽賭職棒,是此案
中唯一被羈押的員警。
記者林宛諭/攝影
溪湖、芳苑、員林3警分局官警涉嫌勾結電玩業貪瀆案,溪湖警備隊隊員葉佳有及3名
業者粘倍丕、黎天爵、陳韋廷昨天被裁定羈押,芳苑警分局1組組長許樹林、溪湖警
備隊長賴陳彬等10人以20萬元到2萬元不等交保。
彰化地檢署原聲請羈押的7人中,還有溪湖警備隊長賴陳彬、隊員陳瑞勳及員林偵查
隊小隊長陳允聰,彰化地方法院法官經過5個多小時的庭訊,裁處其他4人准押。
20萬元交保的有許樹林、賴陳彬、二林派分駐所所長林群閔及職棒簽賭業者陳世榮、
洪德明,陳瑞勳10萬元交保,簽賭站業者巫志文、林勇志2人5萬元交保,業者黃鈺喬
3萬元、翁青貞2萬元交保,原聲押的陳允聰飭回。
承辦檢察官林依成說,此案監控逾半年,好不容易掌握到的線索,可能會因此斷了線
,為防嫌疑人串供,不排除提出抗告。
檢調從查獲帳冊中,發現員警不僅包庇賭博電玩、職棒簽賭,甚至還當組頭,招攬員
警簽賭,懷疑涉嫌包庇的員警不只6人,已根據帳冊資料進一步追查。
檢方指出,粘倍丕等業者承認有準備200萬元「安定基金」以金錢或酒色、 行賄許樹
林,不過許樹林否認接受招待,林群閔則承認,業者曾要贈送酒但被他退回。
葉佳有、陳瑞勳兩人則長期簽賭職棒,欠下債務,葉佳有不僅涉嫌插股電玩店,陳瑞
勳甚至自己當起組頭,也讓包括員警的朋友簽賭,檢方將繼續追查。
由於賴陳彬讓葉佳有擔任警備隊總務,檢方認定,賴陳彬放任「有辦法」的葉佳有收
取不法顧問費,不過昨天賴陳彬否認知道葉佳有插股電玩店、及收取顧問費。葉佳有
也全盤否認,但檢方認為罪證確鑿。
賴陳彬的妻子昨天在法院等待時,掉眼淚直說,「賴陳彬絕不會貪汙,但要管『有問
題』的隊員,或許會力不從心。」
她說,家裡就讀國中的二名小孩,已知道父親出事了,所以昨天在家特別乖,都不敢
多問她,她不願意孩子未來因為丈夫的涉案,心裡留下陰影。她說,賴陳彬對妻兒很
好,她不相信丈夫會涉及不法。
縣警察局昨天公布人事命令,第一組組長由埔鹽分駐所所長歐銘輝接任;二林分駐所
所長由芳苑分駐所所長閻百川接任;芳苑分駐所所長由彰化警分局民生派出所副所長
蘇士杰接任。
【2007/04/13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38012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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