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鮮! 3局誤判,6局才改判
【聯合報/記者雷光涵/綜合美國外電報導】
棒球場「改判」非新鮮事,但,3局的得分,拖到6局才把分數「還」人,前所未聞。
有人開玩笑說,昨天金鶯vs.印地安人,3局上可記一次「裁判失誤」。該局,金鶯1
出局,攻占一、三壘。赫南德茲擊出中外野平飛球,印地安人外野手塞摩茲撲身接
殺。
三壘的馬卡基斯衝本壘,在一壘的塔哈達及赫南德茲被雙殺。主審赫德森第一時間認
為,塔哈達出局在先,得分不算。4局開打前,金鶯提出抗議,裁判開會討論。
資深裁判蒙大哥沒解釋為何「改判」的高飛犧牲打得分,拖到6局才生效。蒙大哥說
:「是我們錯了,不能因為裁判失誤,讓得分不算。對的,就是對的。」
這下輪到印地安人總教練魏吉不爽,「一旦比賽繼續打,判決就該定案。哪有3、4局
以後,再補1分的。」若魏吉向大聯盟申訴成功,兩隊可能重打部分的局數。
原本在5局下追成2:2的印地安人,變成2:3落後。6局下印地安人再添兩分,4:3超
前。金鶯在8、9局各添兩分逆轉,以7:4獲勝。
【2007/04/3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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