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球K 有人微笑 有人告
(記者徐正揚)
昨天紅雀在客場出戰釀酒人,明星三壘手羅倫擊出的強勁平飛球竄上看台
,直接命中一位男性球迷的左眉上方,儘管臉上血流如注,這位球迷卻毫
不在意,反倒微笑起身,大方展示這個肇事的球,開心地準備把球帶回家
當紀念品。
9年前的芬威球場,一位女球迷柯絲塔 (Jane Costa)碰上相同的事,卻
具狀控告主隊紅襪球團,成為美國職棒史上相當轟動的「柯絲塔事件」。
1998年9月11日,34歲的柯絲塔與3位好友去芬威球場看球,他們第 5局進
場,座位在一壘休息區上方。剛坐下不到10分鐘,紅襪外野手路易斯擊出
的強勁平飛球,直接射入看台,柯絲塔沒注意場上狀況,臉部直接被球擊
中。
柯絲塔的傷勢非常嚴重,必須接受大規模的整形手術重建容貌。
2003年12月10日,宣稱之前從未看過、完全不懂棒球的柯絲塔,向麻州法
院控告紅襪球團,求償醫療費用48萬6909美元,還不包括尚在計算的失業
、精神等損失。
柯絲塔認為,她的座位處於開放、無保護的空間,球團有義務告知、提醒
她或其他球迷,隨時可能被界外球打到,但現場並未設立任何警告標示,
亦無工作人員主動提醒,門票雖印有相關說明,字卻比螞蟻還小,根本看
不清楚。
柯絲塔強調,她出事後,芬威球場立刻出現「小心界外球或斷棒」的警示
牌,明顯是球團的補救措施,她還請專家調出資料,事發前後 5年內,每
年平均有35至55位觀眾被球打傷,證明看棒球危險性很高,而從球擊出到
打中她,只有1.07秒的反應時間。
2004年6月9日,法院宣判柯絲塔敗訴,理由是,看棒球本存在被界外球打
到的風險,門票持有人不論懂不懂、是否看過棒球,只要踏進球場,就必
須承擔這個風險,紅襪球團沒有警告、提醒的責任。
麻州最高法院也做出解釋,購買門票視同契約行為,門票上一切規範,在
球迷買好票的同時,自動生效,紅襪球團不論有沒有提醒、警告等作為,
都不會減低被界外球打到的風險。
2007/5/2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y/2/today-sp14.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9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