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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押前熊隊投手教練 4嫌判刑 2007/08/02 記者鍾錦榮/高雄報導 前職棒熊隊投手教練林光宏遭挾持打假球案,高雄地院2日分別將林光宏押往旅館, 並控制行動自由的李俊明等3男1女嫌犯,依妨害自由罪處2至3月不等徒刑。 法官指出,涉及妨害自由的李俊明、潘永祥、陳柏強等3人各處3月;另況奕璇處2月 ,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竹聯幫平堂堂主田震宇(38歲)與魏士原及女子況奕璇(32歲)、潘 永祥(25歲)、陳柏強(28歲)、李俊明(29歲)等人都是認識朋友。 95年5、6月間,魏士原透過友人郭慶章介紹在高雄市住處海產店,認識時任職棒熊隊 投手教練林光宏,之後,竟基於詐欺犯意,與蔡森鴻向田震宇、伍運福等人吹噓,其 與林光宏及熊隊球員有熟悉,可以代為安排球員打假球。 田震宇就以信為真,並與魏士原各出資3百萬元作為綁球員打假球資金,不料蔡森鴻 獲悉魏士原保管6百萬元資金,竟前後向魏士原拿了4百多萬元,其中只少數資金請認 識球員飲宴,其餘的金錢都被挪來清償債務。 後因田震字投資3百萬元,未能獲得「消息牌」,導致他下注簽賭輸錢,加以魏士原 、蔡森鴻又避不見面,誤以為林光宏與魏、蔡共謀向他詐騙,就教唆李俊明、潘永祥 、陳柏強,於10月20日11時許,強押林光宏到高雄縣鳥松鄉太湖船汽車旅館。 其間,田震宇等人並在附近小百貨購買綑綁林光宏繩索及膠帶後,又轉往高雄縣御宿 汽車旅館,以手機對林光宏錄影存檔及脅迫簽下3張空白支票,直至10月21日凌晨4時 30分,才在高雄市前鎮區二聖路將林光宏釋放。 http://www.ettoday.com/2007/08/02/91-2135714.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183.227 clarkman:轉錄至看板 Baseball 08/03 00:10 clarkman:轉錄至看板 Bears 08/03 00:22
clarkman:借轉 一樓轉錯sorry 08/03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