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聯盟球員工會發聲明 點名未獲授權建仔商品
(記者徐正揚)
大聯盟球員工會 (MLBPA)商務與授權部昨天發表聲明,呼籲台灣消費者
支持獲得授權的王建民商品,目前在台灣,真正獲得合法授權銷售公仔與
泰迪熊的廠商,只有永新行(標的國際,王建民泰迪熊)、英象有限公司
(王建民公仔)。
聲明中指出,其他在台販售之部分商品,包括「卡神」楊蕙如、杰士體育
、美樂通運、LOTTO WORLD 等,並未獲得王建民與大聯盟球員工會的合法
授權,亦均未獲准使用王建民姓名或大聯盟球員工會名稱、註冊商標、標
誌之權利,其促銷商品均未獲得在台灣銷售之合法授權。
大聯盟球員工會呼籲球迷,認清真正獲得台灣授權廠商提供的商品,並敬
告消費者,不要被誤導而購買無台灣銷售許可之商品。
此聲明由大聯盟球員工會撰寫,並經王建民本人簽名同意,於台灣、美國
同時發布。因大聯盟球員工會沒有駐台代表,委託王建民的經紀公司CSMG
International代為在台發布。
2007/8/28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aug/28/today-sp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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