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就饒了球迷吧 http://myurl.com.tw/1p4f
中華職棒又爆發簽賭放水事件,圖為涉案的中信鯨球員曾漢州。資料照片
圖:http://myurl.com.tw/3k3e
很遺憾的,中華職棒又出事了,8月24日檢方因偵辦簽賭放水案而分以關係人、證人
身分傳喚中信鯨5名球員到案,其後曾漢州供出其餘涉案球員後,正式成為自中華職
棒首次爆發簽賭放水案之後,十年來的第四次,頻率之高令人咋舌。
中華職棒無疑是顢頇的,在出事的中信鯨領隊林敏政向社會道歉並請辭後,聯盟秘書
長李文彬仍以「檢方將案情告知記者,卻未通知聯盟」為由認為案情並未如外界想像
嚴重,藉此質疑檢方違背偵查不公開並企圖掩蓋事實。
傳出球員打假球後,中信鯨領隊林敏政向社會道歉。資料照片
圖:http://myurl.com.tw/89ui
聯盟應整治放水球員
中華職棒聯盟十年來未曾改變過之鴕鳥心態,在首次爆發簽賭放水案使觀眾人數急遽
下滑時,中華職棒把責任推給台灣大聯盟「惡性競爭」,之後再度發生時,因沒有台
灣大聯盟可以怪了,所以改抹黑洋將「難管理」,等到這次是本土球員出事,沒有洋
將可當替死鬼了,只好轉移目標砲打檢方,不知道要是下一次再出事,會不會使出大
絕招指責球迷沒有「不離不棄」?
聯盟的顢頇不止於對外,對內更是毫無作為,球員與球團簽立契約即在提供「打球」
勞務,盡一己之全力進行比賽則為其義務,若有放水之行為,則符合刑法342條之構
成要件而成立背信罪,但是放水案之所以層出不窮,乃因背信罪並非重罪,且放水的
球員多半沒有前科及事後皆有悔意,故依法得酌予減刑、緩刑,因此刑法對球員放水
的嚇阻力甚低。
但在民事上,球員放水是違背與球團簽定之契約,故合約如果有違約金條款則可以請
求給付,此外,由於球員違法的背信放水行為使球團權益受損,球團亦可主張球員侵
權而請求損害賠償。
球員雖收受不法利益,卻因訴訟及賠償耗盡其青春、精力與金錢,足以為其他欲蠢動
球員之警惕,知道這就是放水的下場!可是,可惜聯盟只敢告跳槽的球員違約,卻不
敢如此整治放水球員,令人感到遺憾。
趙士強籲停賽惹爭議
再者,任中華職棒改革委員會召集人之誠泰副領隊趙士強,竟呼籲停賽及政府接管職
棒,則更加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政府會接管的私人企業多為金融機構,因其一旦破產,則影響範圍達數百萬人,在安
定社會秩序的前提下政府必須接管,但本次爆發放水簽賭案,退而觀之其實也只是中
信鯨之單一事件,影響範圍並未擴及其餘5球團,現在這其餘5支球團並未表示意見,
且其縱有經營困難亦可依法申請破產或重整,而在上一次放水案發生後剩不到20場主
場卻說要因此賠掉2000萬這種可笑數字的兄弟象領隊洪瑞河,及一向最愛放砲的聯盟
秘書長李文彬,都未出面表示因職棒經營困難故希望政府減稅或是免除球場租金。
倒是趙士強呼籲停賽與要求政府接管職棒,令人不得不懷疑趙士強語出此言,是否為
去年求售未果之誠泰球團仍找不到新買主,以至於趙士強只好呼籲政府出來當冤大頭
?5年前趙士強帶頭倒行逆施玩垮了台灣大聯盟,5年後球迷是否又將目睹中華職棒傾
倒在趙士強手裡?在中華職棒希望黑道高抬貴手的同時,也希望中華職棒高抬貴手,
放過我們球迷吧!
作者為國立體院研究生 林東寬
【2007/08/28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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