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5 15:38)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曾嘉敏的事件,兄弟象在詢問曾嘉敏與工會律師蔡瑞麟後,發布新聞稿表示,
律師的說法與曾嘉敏相同,並且曾嘉敏、買嘉瑞、賴業安等3人的筆錄都可證明,
象隊認為曾嘉敏受二集團威脅,而未放水。打球是球員的生活技能,如果真的沒放
水,應給予選手機會。
象隊在新聞稿中陳述,「曾嘉敏選手在合庫期間,透過合庫隊友賴業安,向某人借
了20萬,言明進職棒領到簽約金再還。曾嘉敏在領到簽約金時要還錢,該人說你還
不出來的,欠的錢不止是20萬了。曾問他要還多少才可以,那人沒說多少,只說無
論多少錢你都沒辦法還,要他打假球才能還。曾嘉敏拒絕。其後該人多次透過賴業
安及其他人要求曾嘉敏配合都遭拒絕。
起訴書中提到2008年6月10日,曾有配合打放水球,但那場比賽筆錄中從頭到尾,曾
嘉敏都否認有配合,那場比賽曾沒答應。是賴業安答應雨刷要說服曾嘉敏,最後沒
成功。結果曾果然沒配合讓雨刷賠了不少。
同年6到7月間,另一集團(未曝光保留稱謂及主謀者)的人到了嘉義王子飯店樓下
堵曾嘉敏,打電話要求曾下樓,曾不肯下樓,該集團的人再打電話給買嘉瑞要曾嘉
敏不要再躲。買嘉瑞及曾嘉敏都因害怕而不敢下樓用餐,一直躲在飯店內。
同年7月11日的比賽前一或二天,賴業安到宿舍附近找曾嘉敏,曾談到另一集團堵人
的事,要賴業安幫忙解決,畢竟錢是賴業安幫忙借的。賴業安說他會幫忙,請他先
上車。曾嘉敏上車後,才知道車上的司機是雨刷蔡政宜。蔡政宜在副駕駛座上放了
數10萬元及一把槍,並說:我知道你在煩這個,我拿錢及傢伙去車拚,幫你解決,
你要幫忙一下。
曾嘉敏在那情形下心生恐懼,而先答應他說:那只能幫一場,以後不要再來找我了
。比賽當天曾嘉敏仍然不想打放水球,適巧當時他腰部不舒服,於賽前要求投手教
練中入伸換先發選手,中入伸不同意。曾嘉敏上場投到第二局結束,王勁力向曾嘉
敏表示你不幫忙的話,就下場第三局中入伸就把他換下來了。
賽後賴業安要拿二十萬給曾嘉敏,曾嘉敏不願意收受。在第一次的筆錄中,因為該
集團尚未曝光,在之前的陰影下,曾嘉敏為了怕他及家人的安全受到威脅,及誤以
為他沒能還那筆借錢就形同收了錢,再被約談就不能打球,而隱藏與另一集團有關
的事實,直接承認他在2008年7年11日的比賽中放水。
後來曾嘉敏把事實真相告訴律師,律師鼓勵他說出真相,從第二次的偵查筆錄時,
才說出事實,並且表示自己真的沒有放水。
經本隊詢問工會律師,律師的說法與曾嘉敏相同,並且表示曾嘉敏、買嘉瑞、賴業
安等三人的筆錄皆可證明上述事實。本隊認為曾嘉敏受二集團威脅,而未放水。打
球是球員的生活技能,如果真的沒放水,應給予選手機會。」
http://www.nownews.com/2010/02/25/341-25733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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